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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雨 2006-12-26 00:54

美 国 陆 军 勋 章 与 奖 励

奖励的目的与分类
[size=12px]陆军的奖励制度与其他军种的奖励制度有许多相似之处,其目的是以有形的方式承认和表彰军人的英勇行为,非凡的功绩或成就,高超的专业技能或博深的资历以及非直接参加战斗的英雄事迹。授予各种勋章或奖章是实施表彰的主要形式,但是也存在着其他表彰形式,所有这些都将在本章中介绍。大部分奖励是针对个人的,但也有针对集体的嘉奖和荣誉奖状。大部分奖励只授予在军队服役的人员,也有一些奖励既可授予军人也可授予非军人 ;此外,还没有专门授予非军人的奖励。

本文的内容以官方出版为依据,力图针对军官的需要提供详细的情况。有关奖励制度的管理及具体实施方法,应参考正式的官方文件及其修订版本。有关奖励制度的基本未见为陆军条例第672---5—1号。勋章,奖章及徽章的佩带要求,可参见陆军条例第670----1号。其他参考文件将在本章具体论述中另附说明。
奖励的宏观分类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奖励:
表彰英勇行为或成就的勋章
品德优良奖章(仅授予士兵)
服役奖章
作战与特钟技能徽章及纪念章
外国个人奖章
服役证书
集体奖励:
集体勋章
步兵与卫生兵军功飘带;
战役军功飘带,战争服役勋飘带与银色战役嘉奖飘带。
外国集体勋章。
重要定义
在推荐受奖个人或实施授奖时,必须要理解常用词语的定义。以下几条非常重要。
本职范围外 这是指志愿执行某项任务的行动,即使未能成功完成任务也不会因此而受到指责。通常它包括了用令人赞誉的坚忍不拨精神和非凡的勇气去承担存在的危险或重任。从最高程度来讲,它涉及志愿承担额外的风险乃至生命危险(这一定义最为重要)
联邦现役 联邦现役是指服役期间的所有阶段,但不包括现役训练阶段。美国军事学院学员在校期间也被视为服现役。现役训练可作为确定获得武装部队后备奖章资格的条件。
荣誉奖状 荣誉奖状是对获得奖励的某一行为,事迹或出色履行职责或服役的一种书面。叙述性报告。
战斗英雄行为(Heroism in Action) 这一条适用于奖励个人在参加与武装敌人的实际战斗中或者在参加面临敌方直接或迫近的危险的军事行动中所表现的一次或几次英雄行为。

战区作战地带(Battle Area) 战区作战地带包括敌我双方交战地域,即作战部队活跃的战区前方地域,包括从前沿到战区后勤保障地带前方的地带。  

表现优异(Exceptionally Meritorious Service) 表现优异的个人必须有值得称赞的业绩,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下表现得比其他人突出。为此,需要认真区分在同样情况下相同军衔,相同资历的个人的普通,日常性或习惯性为和业绩的实际表现。

重大责任(Key Position of Responsibility) 所处地位对于一个高级指挥部,部门,机构,基地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有最终的责任。履行这样的职责必须包含承担和实施对美国有巨大效益的义务。

相当责任(Great Responsibility) 所处地位对于一个高级指挥部,部门,机构,基地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负有高度的责任,或者其判断与决策对计划,政策,行动或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具有影响力。

英雄行为(Heoism),英雄行为是特指那些表现出勇敢和大无畏精神的具体行为,或是指在短时期内所做出的一系列紧密相连的英勇行为。

与对武装之敌的军事行动有关(Action Against an Enemy of the United States)这一短语包含了所有对武装之敌作战的结局与进程有直接影响的战斗,支援,后勤保障在内的军事行动。为了在与对武装之敌的军事行动有关的任务中尽职尽责,个人必须面临敌人的直接行动或迫近行动所带来的人身危险,或者必须面临敌人的直接或迫近而导致个人尽职尽责的条件更为复杂艰难的境遇。
主要人员 处于某一岗位的个人,该岗位对于某机构,部门或工程项目是必不可缺小的。
功绩(Meritorious Achievement) 大大超过已定要求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具有确切的起始日期并取得卓越的成果,完成任务所用的时间长短不是主要标准,而完成的速度则是确定行为意义大小的因素。
功勋(Meritorious Conduct) 军官一词是指正式任命的男女军官或准尉。另有具体说明时除外。

授勋是对履行职责时所表现的英雄行为或取得的卓越成就的表彰。英雄行为和成就都在程度上存在着差别,因此表彰这些英雄行为和成就的奖励也有不同等级。每一个士兵都有其应尽的职责,并在履行义务时要承担一般的风险。因此不存在为此而设立的特殊个人奖励。让我们回头看一看“本职责范围外”这一定义,这一条是我们理解的关键。为表彰战斗英雄行为,荣誉勋章为最高奖励,其余奖章按其等级顺序分别为服役优异十字勋章,银星勋章,飞行优异十字勋章,铜星勋章,空军奖章,三军嘉奖奖章和陆军嘉奖奖章。为表彰服役功债,国防部优异服役勋章为最高奖励,其他按其等级顺序分别为服役优异勋章,国防部服役优秀勋章,功绩勋章,飞行优异十字勋章,铜星勋章,国防部军功奖章,军功奖章,空军奖章,三军嘉奖奖章,陆军嘉奖奖章,三军功绩奖章和陆军功绩奖章。应当注意的是,有些奖励既可用来表彰英雄行为,也可用来表彰所取得的成就。作为陆军最古老的勋章的紫心勋章只能用来表彰受伤或因伤阵亡的人员,佩带时排列在铜星勋章之后。

勋章的批准权限 有关各种勋章和奖章的批准权限,详见陆军条例中的具体明文规定。奖励标准则视平时与战时而有所不同。详情可参见陆军条例第672-----5—1号。
美国陆军和国防部勋章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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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勋章 MEDAL OF HONOR(ARMY)
荣誉勋章是根据1862年的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最难获得的勋章。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
荣誉勋章只能有总统亲自颁发。
获得荣誉勋章决不意味着获勋者可以享有特殊的个人特权,也意味免除其应该履行的军人义务。但是在有空余舱位的情况下,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可以免费乘坐军事空运司令部的飞机其子女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不受名额限制由美国军事学院录取。获得荣誉勋章的陆军人员可以向位于弗吉尼亚州的亚历三大利亚的陆军部总部提出申请将自己的姓名列入荣誉勋章人名录。列入人名录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申请后可以终身享受每月200美元的特别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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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优异十字勋章
这种勋章是在1918年7月9日根据国会设立的,并根据1963年7月25日法案进行了修正。服役优异十字勋章是授予那些以任何身份在陆军中服役时,在同美国的敌人的斗争中,在同外部敌对势力发生冲突的军事行动中,或者在国外服役时参加了友军与敌军的武装冲突(美国为非参战国时)中表现优异,但不能获得荣誉勋章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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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服役优异勋章
于1970年7月9日根据第11545号总统令设立。这种勋章由国防部长亲自授予那些在国防部联合参谋部或其他联合部门任职并担负特殊和重大责任时表现特别优异的军官。在等级顺序上,这种勋章介于服役优异十字勋章和服役优异勋章之间,因在某一服役期内表现出色而获得服役优异勋章或类似勋章的任何个人则不再被授予国防部服役优异勋章

[img]http://www.war-sky.com/forum/attachment/Day_051113/136_48959_26fff1127dfd081.jpg[/img]
服役优异勋章
于1918年7月9日经国会决定设立。这种勋章授予以各种身份在陆军服役期间,以卓越的服务对政府履行重要职责的任何人员。于实战没有关系时,“重大责任”一词的含义较在战争时期所适用的范围要窄些,并且需要有表示取得卓越成就的证明。在特殊情况下,经总统批准,这种奖励也可授予只在战争期间服役的非美国武装力量的成员

[img]http://www.war-sky.com/forum/attachment/Day_051113/136_48959_eb2b9745a2ec108.jpg[/img]
银星勋章
由1918年7月9日国会法设立,并经1963年7月25日国会法修正。荣获银星勋章的条件与上述服役优异十字勋章一致,只是英勇程度稍低些,但行为表现要明显突出[/size]

笑雨 2006-12-26 00:54

国防部服役优秀勋章
根据1976年2月6日的第11904号总统令而设立的国防部服役优秀勋章由国防部长授予美国武装部队中任何在国防部联合参谋部和其他三军联合部门中担负重任而功绩卓著的人员。国防部服役优秀勋章在等级顺序上介于银星勋章和功绩勋章之间。凡在某一服役内已获得功绩勋章或类似勋章的任何个人不能再获得国防部服役优秀勋章


功绩勋章
于1942年7月20日由国会决定设立。这种勋章授予美国武装部队或盟军中在服役期间功绩卓著的人员(通常是主要人员)。对于与战争无关的服役人员,“主要人员”一词所适用的范围比在战时要窄些,授予美国国民功绩勋章时不分等级,每次奖励均颁发一枚功绩勋章,但依据陆军条例第672—5—1号规定的条件授予外国军人功绩勋章时,则分以下四级:总司令,司令官,一般军官及外籍军团成员


飞行优异十字勋章
于1962年7月2日由美国国会决定设立。这种勋章授予美军和盟军中以任何身份在陆军服役并且在参加空中飞行时表现英勇或成绩卓著的人员


军人勋章
于1962年7月2日由国会决定设立。这种勋章授予任何在陆军服役期间,在非直接参加对武装敌人作战时表现异常勇敢的人员。对勇敢程度的要求与飞行优异十字勋章相同。此勋章不能授予仅仅搭救了他人性命的人员


铜星勋章
于1944年根据总统令首次设立,并于1962年8月24日由第11046好总统令重新确立。铜星勋章授予凡在1941年12月6日以后以任何身份于美国陆军服役期间,在抗击武装之敌的军事行动中(不含飞行作战),或者在美国为非参战国时参加与敌对武装力量的作战中表现异常英勇,功绩卓著或服役优异的人员。
  这种奖励可用来表彰英勇程度低于银星勋章获得者所要求的英雄行为。
  尽管这种奖励的条件低于功绩勋章,但如果用来表彰个人取得的成就或功绩时,其成就或功绩必须是杰出和卓著的


紫心勋章
紫心勋章于1782年8月7日有乔治。华盛顿将军在纽约州纽堡市首次设立,1932年2月22日陆军部第3号一般命令宣布总统下令恢复颁发紫心勋章,经 1962年4月25日第11016号总统令修正,后又经1984年2月23日与1984年10月19日颁发的第12464 号总统令98---525号公共法再次修正。紫心勋章是以美国总统的名义授予自1917年4月5日以后在主管当局领导之下以任何身份于美国武装力量的一个军种服役期间负伤,牺牲,或因伤阵亡或可能牺牲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或美国公民,其中包括:  
美国已参与或按约定参与的与外国敌对武装力量作战的任何行动与盟军一起参与抗击敌对武装力量的作战因上述敌人或敌对武装力量所造成的伤亡:  
因国外敌人所造成的伤亡[虚幻天空] [[url]http://www.war-sky.com[/url]]
1973年3月23日以后,因国际恐怖分子对美国或美国盟国的攻击所造承德伤亡。如果行动中伤亡的人员属于不同军种,需由陆军后有关部门军种共同予以确。自1973年3月23日以后,作为维持和平部队的成员在美国领土以外服役因参加军事行动而导致的伤亡  
  凡在上述情况只首次受伤即有权获得紫心勋章,但此后再次或多次获得者,则只授予佩带在奖章或勋章上的橡树叶束代用章。在获勋者已死亡的情况下,可将紫心勋章授予其最亲近的遗属。陆军人事局局长一收到阵亡报告即应主动办理授勋事宜。


国防部军功奖章
根据1977年11月3日第12019号总统令设立。该奖章是以国防部长的名义授予美国武装部队中任职于联合参谋部或其他国防部的联合部门或临时任职于这些部门60天以上,在非作战岗位上功绩或工作卓著的现役人员。国防部军功奖章的等级介于铜星勋章与军功奖章之间。对凡在同一服役期内获得过任何类似勋章或奖章者不再授予国防部军功奖章


军功奖章
根据1969年1月16日第11448号总统令设立又经1981年7月2日第12312好总统令修正。军功奖章授予自1969年1月16日以后在美国或盟国武装部队中平时功绩显著或服役优异的个人。作为一种非战斗奖励,军功奖章的等级排列在国防部军功奖章与三军嘉奖奖章之间


空军奖章
根据1942年5月11日第9158号总统令设立,经1982年9月11日第9242—A号总统令修正。空军奖章授予以任何身份在陆军中服役或工作期间参加空中飞行任务时功绩卓著的任何人员。这种奖章可用来表彰在战斗中表现在至少6个月的作战时间内要求定期和好连续参加实际飞行任务并持续出色履行职责的人员


三军嘉奖奖章
根据1967年5月17日国防部第1348。14号指令设立,并经1977年2月7日国防部第1348。14号指令再次确认。这种奖章以国防部长的名义颁发,其等级排列在陆军嘉奖奖章之前。三军嘉奖奖章用来授予武装部队现役人员中按陆军条例672—5—1号的规定在国防部长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领导机关内服役时表现优异,功绩显著的个人。如因在某一些指定作战地区的勇敢行动而批准予以嘉奖,则也可在授予次奖章时同时授予V字形纹章


陆军嘉奖奖章
陆军嘉奖奖章根据1945年12月18日第377号陆军部通报设立,并经1960年第10号陆军部一般命令修正。这种奖章用来授予自1941年12月6日以后在美国武装部队中以任何身份于陆军服役期间表现异常勇敢,功绩显著或服役出色的个人,此奖章也可以授予盟国武装力量中为了美国和盟国共同利益而表现勇敢,功绩卓著或服役出色的个人。这种奖励所表彰的在上述情况下的勇敢行为(包括空中飞行),其程度要求低于铜星勋章。
陆军嘉奖奖章也可用来表彰没有达到授予军人勋章的条件,且与战斗无关的英勇行为。  
陆军嘉奖奖章不授予将级军官


三军功绩奖章
根据1984年3月29日第1348。28号国防部指令设立,授予美国武装部队中自1983年3月29日以后于特定联合机构中功绩显著或服役优异的上校(0---6)级以下人员。

笑雨 2006-12-26 00:54

陆军功绩奖章
陆军功绩奖章于1981年4月10日由陆军部长批准设立。这种奖章授予在1981年代月1日或以后在美国或盟国武装部队中以任何身份于美国陆军在非战斗地区服役期间服役优异或功绩显著,但没有达到获得陆军嘉奖奖章条件的个人。这种奖章一般不授予将级军官


美国陆军与国防部集体奖励
  集体奖励是为了表彰在战争期间的集体英雄行为或集体功绩而设立的,是鼓励集体主义精神的一种施。集体奖励有以下几类:集体勋章,步兵与卫生兵军功飘带,战役军功飘带,战争服役军功飘带和银色战役嘉奖飘带。只有那些在集体获奖期间在该单位任职的人员才有资格将表示获奖的团体奖章永久地佩带在军服上,军功飘带个银色战役嘉奖飘带只授予部队单位,并悬挂自爱队旗或军旗上。
美军集体勋章
  设立集体勋章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在执行勤务或履行职责时集体所表现的突出英雄行为或显著的功绩,其位列顺序如下:总统集体嘉奖(陆,空军);总统集体嘉奖(海军)三军集体功绩奖;英勇集体奖(陆军);集体功绩嘉奖(陆军);海军集体嘉奖;空军优秀集体奖;海岸警卫队集体奖;陆军优秀体奖;集体功绩嘉奖(海军);海军“E”形勋表,空军集体优秀奖和海岸警卫队集体功绩嘉奖。


总统集体嘉奖
总统集体嘉奖奖章为一种蓝色勋表,勋表的四周为金黄色的金属月挂树叶边框。凡是自爱传令嘉奖期内在受奖单位服役的人员,均可购买并永久性佩带这种奖章,而那些在传令嘉奖期后到该单位服役的人员则可临时佩带这种奖章


三军集体功绩奖奖章
这种奖章是以国防部长的名义授予那些在与美国的敌人战斗中,在国家宣布处于紧急状态时,或者处在影响到民族利益的特殊情况时,在参与国防部三军联合行动中功绩卓著,贡献突出,非同一般的集体


英勇集体奖
获得这一奖励的标准与总统集体嘉奖一样,但对勇敢程度的要求与荣获银星勋章的个人相当,首次授予该奖的时间为1963年8月3日。英勇集体奖奖章为一枚猩红色勋表,中间为银星勋章的绶带,四周为月挂树叶组成的金黄色金属边框


集体功绩嘉奖
这一奖励用来表彰在1944年1月1号至1946年9月15日之间,或者在朝鲜战争期间,以及1961年3月1日以后,在支援美国和盟国的军事行动为时至少6个月且表现突出,功绩显著的支援和勤务支援集体。对功绩的要求标准相当于荣获功绩勋章的个人。集体功绩嘉奖的奖章为猩红色勋表,其四周为月挂树叶组成的金黄色金属边框


陆军优秀集体奖
这一奖励用来表彰和平时期在特殊情况下出色完成了艰巨和高难度任务的集体。和平时期是指在所完成任务的地区不授予战时或战斗奖励的时期。陆军优秀集体奖奖章为一种猩红色勋表,中间为一绿色竖道,其两側各有一黄色窄竖道,勋表的四周为月挂树叶的金黄色金属边框。


其他美国陆军奖励
这种奖章用来授予所有在1917年4月6日后在武装冲突中被俘,且在被俘期间表现坚贞不屈的美军人员


品德优良奖章(陆军)
这种奖章只能授予在指定时间和衔级等条件下表现出模范行为,工作高效和忠心耿耿的士兵。凡在连续三年服役中表现符合要求的士兵即可获得一枚别致额定荣誉标环


陆军后备功绩奖章
根据1971年第30号陆军部一般命令设立的陆军后备役功绩奖章,可根据部队指挥官的推荐授予1972年4月3日或以后忠实服役满4年的人员,服役期必须是连续的,军衔在上校一级或低于上校级,并且能遵守法令与同等级别现役军人习惯要求的行为规范,具备勇敢精神及能履行应尽的职责。这种奖章有两种设计图案,分别授予主要在陆军后备队或国民警卫服役的人员


国防服役奖章
授予在1950年6月27日至1954年7月27日及1961年1月1日至1974年8月14日之间的任何时期在现役中光荣服役的人员。两次获得这种奖章的人员将被授予一棵服役星章。只有超期服役现役军人才符合授予这种奖章的条件

笑雨 2006-12-26 00:55

美国军事服役奖章与勋表  
  获得军事服役奖章(亦称战役奖章)意味着在特定的有限时期及特定的地区光荣地履行了军人的职责,也可表明在特定时期完成了军人职责。
  服役奖章的佩带方法将在本章后文介绍。
  美国军事服役奖章是指由陆,海,空三军颁发的奖章。联邦政府或州及下级权力机构颁发的其他服役奖章为非军人服务奖章,不得在军服上佩带。
  越战前美军服役章所谓越战前美军服役奖章不包括越战前针对战争或战役而颁发的服役奖章及其配用品和各种纹章,因为那时期的军官现已无人仍在服现役,因此现已无人再佩带这些奖章。但占领军奖章则属例外。该奖章授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特定时期于占领德国,澳地利,意大利,日本及朝鲜的军队中服役的士兵。这种奖章至今仍然可授予驻扎在柏林的美国陆军部队的士兵。详见陆军条例第672—5—1号


南极服役奖章
南极服役奖章授予自1946年1月1日起至有待国防部长确定的某一日为止在美国赴探险队服役的人员


武装部队远征奖章
这种奖章根据1961年12月4日总统令而设立,专门授予参加美国或直接支援联合国及友好国家的军事的行动的人员。第二次以后获得这种的人员则被授予服役星章。一般来说,必须在下列行动地区服役满30天或始终在该处服役才能够获得这种奖章:[虚幻天空] [[url]http://www.war-sky.com[/url]]
柏林——1961年8月14日至1963年6月1日  
黎巴嫩——1958年7月1日至11月1日  
金门与马祖岛——1958年8月23日至1963年6月1日  
台湾海峡——1958年8月23日至1959年1月1日
古巴——1962年10月24日至1963年6月1日
刚果——1960年7月4日至1962年9月1日及1964年11月23/24日
老挝——1961年4月19日至1962年10月7日
越南——1958年7月1日至1965年7月3日及1975年4月29/30日
多米尼共和国——1965年4月28日至1966年9月21日
朝鲜——1966年10月1日至1974年6月30日
柬埔寨——1973年3月29日至1973年8月15日及1975年4月11 日/13日
“马亚斯行动”——1975年5月15日
泰国——1973年3月29日至1973年8月15日
格林纳达——1983年10月23日至1983年11月21日
黎巴嫩——1983年6月1日至尙待宣布的日期为止
利比亚——“埃尔多拉多峡谷行动”,1986年4月12日至1986年4月17日


越南服役奖章
越南服役奖章是根据1965年10月1日总统令而设立的,授予在1965年7月3日至1973年3月28日期间在越南及附近水,空服役的军事人员。凡于 1958年7月1日至1965 年7月3日期间在越南服役的军人均有资格佩带武装部队远征奖章,均有资格接受代替远征奖章的新奖章。但是,任何个人却不得因在越南服役而同时获得这两种奖章


人道主义服役奖章
根据1977年1月19日第11965号总统令设立。这种奖章是以国防部长或运输部长的名义授予海岸警卫队在海军中工作的非军役人员,还可以授予那些在参加捍卫人道主义的军事行动或活动中作出功绩的包括后备人员在内的美国武装部队人员。授予这种奖章并不妨碍或影响收益其他用来表彰勇敢精神,成就或功绩的奖章。但参加或某次军事行动的人员只能获得一枚这种服役奖章。在以后的活动或军事行动中再立新功者,则授予服役星章


武装部队后备役奖章
凡在一个或多个后备部队中光荣圆满服役10年已久(服役时间不一定是连续的,但必须在12年内完成,且在正规部队服役的时间不计在内),并且每年必须最少得到50个退休分的后备役人员均可获得一枚武装部队后备役奖章(见陆军条例第135——80号)个人应就获得武装部队后备役奖章的条件咨询所在部队的教官
十年纹章 凡因服役满10年而获得武装部队后备役奖章的人员,还可以在绶带和勋表上佩带一枚十年纹章。十年纹章图案为一铜制沙漏,上面写有罗马数字“X”,高度为5/16英寸


陆军服役勋表
1981年4月10日由陆军部长设立。陆军服役勋表授予完成基础/定向或高级训练课程的军官或授予已圆满完成4个月服役的军官。这种勋表只能授予一次


海外服役勋表
1981年4月10日由陆军部长设立。海外服役勋表授予在海外服役期满但不能再度获得服役奖章的人员。再次获得海外服役勋表时则用标示的数字表示


陆军后备役部队海外训练勋表
1984年7月11日由陆军部长设立,这种勋表授予在别国领土上顺利完成10天以上年度或现役训练的美国陆军后备役部队人员。再次获得时则用标示的数字表示


非美国服役奖章
联合国奖章
这种奖章于1959年7月30日由联合国秘书长并根据1964年3月11日第1348。10号美国国防部指令而设立,用来授予那些作为联合国团组或联合国部队成员在黎巴嫩,巴勒斯坦,印度,巴基斯坦和荷兰迪亚服役6个月以上的人员


多国部队与观察员奖章
1982年3月24日由多国部队与观察员总监设立,并由1982年7月28日的美国国防部备忘录确认。这种奖章授予那些在1981年8月3日以后在国际维持和平部队。多国部队与军事观察员团在西奈半岛服役至少90天以上的人员,和1985年3月15日以后在当地服役至少6个月(170天)的人员。再次获得时则用标示的数字表示


南越战役纪念章
根据1974年1月31日国防部指令第1348。17号设立。南越战役纪念章用于授予那些在1961年3月1日至1973年3月28日期间在南越服役或担负战斗直接支援达6个月的人员。受奖者必须符合南越服役奖章或武装部队远征奖章(南越)的获奖条件。在战斗中负伤,被俘或阵亡人员的获奖服役期限可酌情放宽

笑雨 2006-12-26 00:55

勋章和奖章的位列顺序  
  勋章和奖章均有明确的等级分类,而且每一类勋章和奖章又有着一定的位列顺序。本节将介绍这些规定。当你集中佩带获得的勋章和奖章时,应参照本节所述,以便按正确的顺序佩带。
勋章与奖章的种类
以下为同时佩带两种以上勋,奖章时的位列顺序。如此顺序也适用于代替相应勋,奖章的勋表。
美国军事勋章
美国集体奖章  
美国非军事奖章  
品德优良奖章  
陆军后备役功绩奖章  
美国服役与训练勋表  
美国商船队奖章  
外国军事勋章  
外国集体奖章
非美国服役奖章
美国军事勋章
  在上述不同种类的勋章奖章的位列顺序中,美国军事勋章居于首位。美国陆军军人员在佩带美国陆,海,空军和海岸警卫队颁发的军事勋章应按下面顺序排列:  
荣誉勋章(陆军,海军,空军)  
服役优异十字勋章
海军十字勋章  


国防部服役优异勋章,  
  
服役优异勋章(陆军,海军。空军。海岸警卫队)  
银星勋章
国防部服役优秀勋章
功绩勋章
飞行优异十字勋章  
军人勋章  
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勋章
飞行员勋章  
铜星勋章  
紫心勋章
国防部军功奖章  
军功奖章  
空军奖章  
三军嘉奖奖章  
陆军嘉奖奖章  
海军嘉奖奖章  
空军嘉奖奖章  
海岸警卫队嘉奖奖章  
三军功绩奖章  
陆军功绩奖章  
海军功绩奖章  
空军功绩奖章  
海岸警卫队功绩奖章
战斗事迹勋表
美国集体奖章
  这些奖章可永久佩带在军服上,但佩带者必须是该单位集体获奖时已在其中任职的人员。此外,因陆军仅有4种集体奖章,那些在该单位获奖之时不在其中工作而在此后被委任到该单位任职的人员可临时佩带这些奖章。对按新的人员配备方案或战斗兵种团队体制编成的团属单位。只有被委任到原获奖单位的人员才可以临时佩带这些奖章。集体奖章按下列顺序佩带:
总统集体嘉奖奖章(陆军和空军)
总统集体嘉奖奖章(海军)  
三军集体嘉奖奖章.
英勇集体嘉奖奖章  
集体功绩嘉奖奖章(陆军)
海军集体嘉奖奖章
空军杰出集体嘉奖奖章  
海岸警卫队集体嘉奖奖章
陆军优异集体奖奖章
集体功绩嘉奖奖章(海军)
海军集体嘉奖奖章
空军优秀集体奖奖章
海岸警卫队集体功绩嘉奖奖章
美国非军事勋,奖章   
  这些非军事勋,奖章只能和一枚或多枚军事勋章和服役奖章一起佩带在军服上。佩带时,这类勋,奖章排列在战斗事迹勋章后,服役奖章之前。它们的位列顺序为
总统自由勋章  
救死扶伤金质勋章  
功勋勋章  
救死扶伤银质勋章  
国家安全勋章
自由勋章
文职人员服役优异奖章  
驻南越文职人员奖章
战俘奖章 战俘奖章排在所有美国军事或非军事勋,奖章之后,品德优良奖章之前品德优良奖章与其他勋,奖章同时佩带品德优良奖章排列在所有美国军事,非军事勋章和战俘奖章之后。陆军品德优良奖章排列在其他军种的品德优良奖章之前。陆军后备役功绩奖章陆军后备役功绩奖章排列在陆军及或其他军种品德优良奖章之后。
服役奖章  
  美国服役奖章在佩带时排列在军事和非军事勋奖章。品德优良奖章及陆军后备役功绩奖章之后。除了占领军奖章目前仍授予在柏林服役的人员外,越南战争前各时期,各次作战的服役奖章不包括在内。佩带时的位列顺序如下:
占领军奖章
国防服役奖章  
南极服役奖章  
武装部队远征奖章  
南越服役奖章.  
人道主义服役奖章
武装部队后备役奖章
军士专业发展勋表  
陆军服役勋表
海外服役勋表  
陆军后备役部队海外训练勋表
美国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和商船队的服役奖章也可以佩带在军服上。其他由州,当地政府,互助会。美国海上商运协会和专业团体与组织颁发的奖章则一律禁止佩带在军服上。

外国勋章   
  在军服上佩带外国勋章要遵守美国法律和条例规定。读者可以参考陆军条例第672—5—1好中有关佩带外国勋章的详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外国勋章或集体嘉奖奖章必须与至少一枚美国勋章或服役奖章或勋表同时一起佩带。
非美国服役奖章和勋表包括:  
联合国奖章
多国部队与观察员奖章
南越战役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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