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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9-16 02:18 只看该作者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 关于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的有关说明 | |
5 J- @! i& n& R8 z& r/ j一、封面。 1.“推荐类型”选“硕士”; 2.“考生报名号”和“考生编号”暂不填写,最后由学校统一填写; 3.“推荐学校名称”为“中国海洋大学”,“推荐学校代码”为“10423”; 4.“推荐学校地址”为“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政编码”为“266100” (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的院系均照此填写); 以下各项内容只限校内接收推免生填写,申请向外校推荐的推免生不填写,最后根据其接收函由学校统一填写。 5.“接收推免生单位名称及代码”为“中国海洋大学10423”; 6.“院(系所)名称”和“院(系所)代码”是考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专业所在学院的名称和代码,请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招生信息网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地址:Article_Class2.asp?ClassID=28)所列代码和名称填写; 7.“学科、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是指你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代码从中国海洋大学招生信息网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地址:Article_Class2.asp?ClassID=28)查询; 8.“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如果尚未确定可以不填; 9.“接收推免生单位地址和邮编”为“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266100” (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的院系均照此填写); 10.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有效); 填表日期:2008年10月。 二、表内各项内容请据实填写。 最后一页,“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接收推免生单位意见”,本校接收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向外单位推荐学生,由学生本人于10月底前将此表寄送至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盖章并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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